18地公布2023年一建考试合格人数, 通过率暴跌30%!

发布时间:2023/12/18 10:04: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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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、广东、福建、云南等省已公布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数,从历年合格人数可以看出,相比2022年,2023年一建合格人数均下降了10%~30%左右,甚至回到了2021年的水平。

 

目前已公布的各省份进展如下:

1、已公布23年一建合格名单山东(11920人)广东(11858人)福建(4403人)云南(3513人)浙江(8292人)天津(2639人)广州(3532人)内蒙古(1733人)青海(324人)宁夏:(519人)

2、23年一建资格审核江苏、福建、西藏、湖南、青海、宁夏

 

山东:合格名单、领证时间



原文链接:

http://hrss.shandong.gov.cn/rsks/articles/ch03577/202312/d7dac15e-0e7e-4a12-8320-ad0e868730ef.shtml

原文链接:

http://hrss.shandong.gov.cn/rsks/articles/ch03577/202312/7257ce52-0c8e-4e89-b30b-2aaa82edf221.shtml

广东:合格名单、领证时间


说明: IMG_259


现对广东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,共11858人。一、公示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9日。二、受理举报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对各地市考生的举报,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受理(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2)。三、证书发放该项资格考试我省试点证书直邮。公示期间,全科成绩合格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--“广东省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”申请证书直邮(点击详见:证书直邮服务须知)。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“发放证书”的人员,其证书直邮申请予以受理。其他未申请证书直邮、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“发放证书”人员的证书,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依申请邮寄或现场发放。广东省人事考试局2023年12月6日原文链接:
http://rsks.gd.gov.cn/zwgk/gzdt/content/post_4295755.html

为进一步推进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证书便利化改革,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同意,自2023年12月起,我省在全国首批试点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直邮工作,在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中试行。一、基本情况证书直邮即证书由印制单位直接通过中国邮政“EMS特快专递”邮寄给持证人,减少物流环节,使持证人更早领到证书。对人社部或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的17项职业资格(见附表)试点证书直邮。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按照自愿自费原则申请办理。邮寄费用到付,由持证人全额支付。二、申请时间自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与公示时间一致。三、申请途径及受理范围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(http://rsks.gd.gov.cn/)“广东省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申请证书直邮。 公示结束时,“系统”中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“发放证书”的人员,其证书直邮申请予以受理。其他未申请证书直邮、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“发放证书”人员的证书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依申请邮寄或现场发放。四、证书签收证书直邮采取“验证码投递”方式。在证书送达前,持证人将收到中国邮政的短信提醒,内容含验证码。持证人需使用验证码签收证书并支付相关邮寄费用。其他事项详见证书直邮服务须知。广东省人事考试局2023年12月5日


福建:合格名单,资格审核

说明: IMG_261


现将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福建考区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,共4403人(名单附后)。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《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》,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,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有效,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,并接受相应处理。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-12月19日(10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,对虚假承诺行为,一经查实,将按相关规定处理。如有疑义,请拨打举报电话:友情提示:依据《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》(人社厅发〔2021〕18号),主管部门将核查合格人员考试资格,请接到通知后及时配合,以确保后续资格证书相关工作顺利实施。原文链接:http://www.fjpta.com/portal/indexbulletin/4W5Yolg.htm


云南:合格名单、领证时间


说明: IMG_262



现将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成绩合格、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,共3513人。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,自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3日(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公示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《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》,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,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有效,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,并接受相应处理。部分人员按电话通知的时间、地点进行资格抽查,其他人员均采用承诺制形式。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,对虚假承诺行为,一经查实,将按相关规定处理。公示期满,无异议的人员于2024年1月22日9:00至1月26日24:00前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(http://hrss.yn.gov.cn/ynrsksw),点击左侧“网上考务”栏目中的“证书办理”按钮进行办理。选择证书邮寄的,可参阅证书邮寄操作指南(证书邮寄需待证书到我省后再统一通过EMS寄送给考生);在规定时间内未选择证书邮寄的,由本人到报名点现场领取证书。云南省人事考试院2023年12月5日原文链接:http://hrss.yn.gov.cn/ynrsksw/i1156.html


浙江:合格名单


说明: IMG_263

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浙考发〔2023〕18号)文件规定,现将2023年度浙江考区拟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(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20日止)。注: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拟合格人员不包括在此次公示名单内。            

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2023年12月7日原文链接:http://www.zjks.com/art/2023/12/7/art_1229635571_21801.htm


l天津:合格名单

说明: IMG_264


现将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、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,共2639人(名单附后)。下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《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》,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,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有效,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,并接受相应处理。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6日。公示期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、拟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举报,进行调查,对虚假承诺行为,一经查实,将按相关规定处理。原文链接:https://hrss.tj.gov.cn/jsdw/rsksw/tzgg4/202312/t20231206_6474198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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